一、一般納稅人界說與特點:
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(簡稱年應稅銷售額,包含一個公歷年度內的悉數應稅銷售額)超越財政部規則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。
一般納稅人的特點是增值稅進項稅額能夠抵扣銷項稅額。
二、確定條件:
1、有固定的出產經營場所;
2、能夠依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則設置賬簿;
3、依據合法、有效憑據核算,能夠供給準確稅務材料。
三、一般納稅人的優點:
1、一般納稅人簡單與一般納稅人洽談生意,一般大公司都是一般納稅人,因而生意能做得更大;
2、一般納稅人的財政、稅務、辦理要求標準,財政人員要求高,能夠削減經營危險、涉稅危險;
3、一般納稅人獲得增值稅進項票能夠抵扣,稅負比較合理,毛利低一點的生意也能夠做,因而生意也簡單做大;
(結論:企業要做大生意,必定要做一般納稅人!)
4、能夠開具稅率為17%的增值稅發票,以供給客戶的需求;
5、能夠享受出口退稅、出口免稅、免征增值稅。
四、特別規則:
1、除國家稅務總局還有規則外,納稅人一經確定為一般納稅人后,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;
2、主管稅務機關能夠在必定期限內對一般納稅人實施納稅教導期辦理。